第一卷 0
台版 转自 深夜读书会
发布:深夜读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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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说,报仇是无益之举。
但这「有人说」并不是指某个具体人物直接对我这么说,是像书本或电影里曾经这么写过。
例如某人所珍惜的人遭杀害,因而想展开复仇,这时有人对他说「就算你这么做,已死的人也不会高兴」。或是某人被自己所看重的人背叛,因而想展开复仇,这时有人对他说「你自己得到幸福,才是最好的复仇方式」。
从小我就无法认同这种反复仇的论调,看见复仇者在这种偏离主轴的说服下放声大哭,总会隐隐觉得反感。
对我来说,复仇始终都是为了自己而做。为了让自己感到畅快。而我认为追求畅快,是人活在世上所不可或缺的要事。堆积的沉淀物要冲洗,抹在身上的泥巴要清除,歪斜的主轴要伸直。倘若一直没能得到畅快,人将会变得愈来愈沉重、肮脏、瘫软,我可不想沦落成那样。因为喜欢自己,所以为了宝贵的自己,我希望自己永远都能保持心情畅快。复仇不是为了别人,而是为了宝贵的自己。
从小我就对复仇抱持这样的印象,所以我六岁那年将一名七岁女孩的手臂折断,其实也不是为了咪娜。
咪哪是只四岁的公猫。明明是公的却叫咪娜。毕竟它是猫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。
我、大我两岁的姐姐、我完美的妈妈,以及平凡的爸爸,都对咪娜百般疼爱,它于是长成一只爱撒娇、会与人亲近的完美宠物。「当初在庭院角落捡到喵喵叫的咪娜时,本以为它是只灰猫,没想到现在毛色这么白。」完美的妈妈将完美的猫放在膝上轻抚的光景,真是完美。
而固定到我完美的妈妈开设的钢琴教室上课的,就是那个臭小鬼。
要折断咪娜的脚肯定易如反掌。因为咪娜就像狗一样,会挨向任何人身边,要求人们抚摸它。据亲眼目击的姐姐描述,那个臭小鬼当时坐在钢琴椅上,把咪娜抱在膝上,让咪娜的右前掌摆在键盘上,然后故意盖下琴盖。我那完美的妈妈听见姐姐放声哭喊的声音后,朝钢琴教室赶来,只见咪娜雪白的身躯,因右脚的严重出血而染红。骨折经过一个月才完全痊愈。可怜的咪娜尽管伤势痊愈,日后却变得很怕人,除了我们家人外,一概不敢接近外人。我不懂那个臭小鬼为什么要那样对待咪娜。七岁的女孩抓住一只温驯的猫,将它的脚折断,仔细想想,这或许有点异常。是孩子特有的残酷天性刚好施加在咪娜身上吗?还是她内心带有黑暗面?
尽管可爱的咪娜脚被折断,但我那完美的妈妈却以完美的慈悲心原谅了她,并为她的心理状态感到担忧。将她扭送警局,如果她不肯,就杀了她── 母亲完全无视于我的意见,就只是以平静的语气开导那臭小鬼,而且没向那臭小鬼的父母索求医药费,而是建议他们带孩子向医师做心理咨询,最后甚至还说「如果你不排斥的话,今后还是可以继续到这里学钢琴哦」,对那个臭小鬼无比宽容。
完美的妈妈。我最爱妈妈了。妈妈比任何人都还要漂亮、温柔。的确,一个七岁女孩所犯的罪,或许就该这样得到宽恕。关怀重于定罪,这或许才是大人正确的因应之道。
当然了,我那完美的妈妈也没忘了要关怀我们这对因咪娜的伤而难过的姐妹。她温柔地安慰我们,诉说这世上种种的不幸与不合理,但还是教导我们要懂得原谅他人的可贵。
我认为妈妈说的没错。我年幼的心灵,只觉得妈妈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,心中无比佩服。但当时我只是个年仅六岁的小女孩。不管那位年纪比我大的臭小鬼有怎样的精神问题,我都感觉不到一丝的同情和怜悯。
虽然妈妈很完美,做法也很正确,但与我的感受有点出入。
咪娜是我家的猫,同时也是我的猫。今天我的猫受害,就如同我受害一样。此刻我处于受害状态。就像咪娜要疗伤,我也得疗伤才行。就是这样的想法,开启了我的复仇开关。
在妈妈的许可下,那臭小鬼再次大摇大摆地到钢琴教室上课,这对我来说是大好机会。我想杀了那个臭小鬼。
而最先发现的人,是我姐姐。姐姐个性文静,但对于人心的微妙变化颇为敏感。她没将我的复仇计划告诉大人。因为她知道,告密者也会沦为我的复仇对象。不管是不是亲人,我一概不轻饶。姐姐与我年纪相近,而且我们感情融洽,因为这样的立场,她常遭受我的报复。例如她抢我布丁,我便在她的蛋糕里放虫子报复,她剪断我娃娃的头发,我便切断她娃娃的四肢报复,她踢我一脚,我便赏她的脸一拳报复,有一次姐姐的乳牙还被我打断。
当时姐姐明白我有仇必报的倾向,一直都小心翼翼,避免惹恼我。所以姐姐并未强行阻止我,不过她倒是给了我一个建议。
「里奈,你知道汉摩拉比法典吗?」
不知道,那什么啊── 我侧着头不解,姐姐接着说:
「告诉你,在古老的法律中,有这么一套法典。当中有一段文字非常有名,那就是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』。意思是,别人如果惹我,我就要报仇。虽然很容易被误解成野蛮的含义,但其实它不是这个意思,它要说的是,就算别人惹我,我要报仇,也要懂得分寸。像被人戳瞎眼睛,就把对方的头砍下;被人打断牙齿,就把对方脖子扭断,这样是不行的。我认为你有时候做得太过火。」
姐姐用和妈妈一样的平静口吻开导我。
「你听我说,诗织她虽然折断咪娜的脚,但她并没有杀了咪娜。所以你如果杀了诗织报仇,会不会做得太过火呢?姐姐认为,只要折断她的手就够了。」
姐姐真聪明。当时她才八岁,竟然就已经知道汉摩拉比法典?我一直都将姐姐视为长辈,对她怀有一份敬意。所以这时候我一听她这么说,马上率真地心想,原来也有这样的想法啊。但有件事我还是想不透。
「你说不能做得太过火,这个我懂。但诗织把无辜的咪娜脚折断耶。而且我为了咪娜脚被折断的事好难过。大家也都很难过。我们明明没做坏事,却被迫得感到难过。要是把咪娜的无辜以及大家的悲伤全部算在一块,光是折断诗织一只手实在不够。」
「嗯,那如果两只手都折断呢?总之,不能杀了她。」
「好!」
姐姐明白我的意思,我最喜欢她了。
其实我拟定的复仇计划很简单,就是将诗织这个臭小鬼从钢琴教室所在的二楼推下楼梯,至于会折断一只手还是两只手,我实在无法对伤害做精密计算。结果诗识左臂骨折,额头划破,血流不止,我看了之后才咽下这口气,从先前不合理的扭曲中解放开来。心情畅快多了。
我清楚记得当时做完后心情畅快,但之后的发展就记不得了。我并没有受到任何训斥。整起事件被当作意外处理。这是孩童从楼梯跌落的常见意外。因为我是从后面推了诗织一把,她可能也没发现是我下的手。
但坦白说,我连动手推落诗织的记忆都很模糊。如今脑中回想的那个动手推她后背的画面,几乎都是我自己描绘想像所拼凑而成,实际上我是如何将她推落,我早忘了。六岁小孩的记忆就是这样。我现在已经十六岁,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。我只记得复仇成功时的快感、成就感、安心感。对我来说,复仇只看结果。从我懂事前就开始的小复仇,然后是这个人生第一次比较大型的复仇开始,直到今天,我已经进行了大大小小各种复仇。我不可能把每一次的复仇都记得清清楚楚。重要的是结果。当我所重视的自己受害时,把每一笔账都算清楚了的那个结果。
姐姐替我取了「复仇之子」这样的绰号。我很喜欢。我不会被不合理的事扭曲,一直都过得很快意。
这样的我,前些日子走夜路时,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。


